近日,泉州永春印发《永春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4-2035)》(以下简称《规划》),旨在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顺利进行。
《规划》明确了保护项目、范围、标准、主要任务和规划实施等内容,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根据《规划》要求,各部门在实施规划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或其他影响气象探测环境时,应以该规划为依据,事先书面征得永春县气象部门同意,未经同意,不得实施。《规划》的印发有利于保护永春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的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是保障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的重要措施,为扎实推进县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高质量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对有效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颜彩虹叶晓冰 胡晓兵)